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开展科技奖的评奖工作,依据《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协会科技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中国无线电协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协会科技奖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协会负责“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协会科技奖”)的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 评奖范围
第三条 “协会科技奖”主要面向本协会会员资格一年以上(含一年),且正常缴纳会费的合格会员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评奖范围包括九类成果 :即对理论研究型成果,科技应用型成果,工程实践型成果,重大科研型成果,引进吸收型成果,技术规范型成果,技术研究型成果,专著、科技教材和科普读物,网站等开展奖励评定工作。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五条 “协会科技奖”每年评定一次。每年6月发出通知,申报时间为每年7至8月,评审时间为9至10月,10月底前完成评奖工作。
第六条 要求申报奖励的项目应为三年内完成的且为上年度12月31日前正式结题。同一人在同一年度申报奖励项目不超过2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不超过1项。
第七条 申报奖励的项目要由项目第一完成人单位根据技术水平、创新程度和应用效果等方面,在《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申报表》(见附件一)中写明推荐意见和推荐等级,同时附有2名专家(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推荐意见。
第八条 申报项目结题要求:
(一)理论研究型成果必须以通过专家评审、鉴定,并在国 内外同领域权威性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
(二)科技应用型成果必须通过专家评审、机构鉴定或专业检测。有机构出示的成果应用及检测报告;
(三)工程实践型成果必须通过专家评审、机构鉴定或专业检测作为结题形式。有机构出示的工程实践证明;
(四)重大科研型成果必须通过专家评审、机构鉴定或专业检测。有机构出示的成果应用价值报告;
(五)引进吸收型成果必须通过专家评审、机构鉴定或专业检测。有机构出示的成果应用或使用报告;
(六)技术研究型成果必须通过专家评审、机构鉴定或专业检测。在国内外同领域权威性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
(七)技术规范型成果必须是正式公开发布并生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联盟标准或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技术规范;
(八)专著、科技教材和科普读物必须为国家正式出版物;
(九)优秀网站型成果必须是正式运行,在规定范围内点击浏览、下载,有机构出示的运行使用报告。
第九条 项目申报书中要求的证明文件一般包括:
(一)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和批准文件等;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评价证明或公信力的评价,如鉴定结论、验收意见、他人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 对 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点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
(三)应用证明要能够支持所填经济效益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
(四)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首页及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集 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证书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
(五)权威机构的查新报告等;
(六)其它有关材料应尽可能提供,以便为申报奖励提供尽可能多的佐证。
第十条 申报项目奖励的单位或个人须认真填写《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申报表》,奖励申报书可在当年度的中国无线电协会官网上下载,具体链接以当年度申报奖励通知为准。
第四章 项目审查
第十一条 协会秘书处组织项目审查小组,对申报奖励项目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以及形式内容进行审查,如需补报材料,应及时通知申报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日期前补齐,逾期不予受理(以现场递交材料签字时间或邮戳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审查内容
(一)申报奖励的单位或个人是否为符合资格要求的中国无线电协会会员;
(二)是否为上年度结题项目,结题形式是否符合规定;
(三)是否为三年内完成的科研项目;
(四)同一人在同一年度申报奖励项目是否超过2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是否超过1项;
(五)所填申报书是否符合《中国无线电协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要求,所提供材料是否完备(按不同成果种类);
(六)《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申报表》信息是否完备,推荐单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七)是否完成成果登记。
申报资料的种类、数量、版式等是否符合当年度奖励评定通知中所列的其他要求。
形式审查结果填入《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表》(见附件二)。
第十三条 审查完毕后,将审查结果在中国无线电协会网站(http://www.rachina.org.cn)及中国无线电管理网站(http://www.srrc.org.cn)上进行公示,汇总并填写《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结果公示表》(见附件三)。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通过公示的项目为有效申报项目。
第五章 项目评审
第十四条 项目评审分为预评和终审两个环节。预评负责对项目进行初评,确定可参与终审的项目,并按分值顺序提出二等奖以上项目建议名单。终审负责对初评结果进行二次评审,重点对二等奖以上项目进行评定,以确定最终一、二、三等奖评审结果。
第十五条 预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预评工作由协会秘书处从协会专家库中提取专家组成评委会;
(二)预评工作以百分制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统计并填写《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预评评分表》(见附件四),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统计平 均分,即为该项目的有效得分;
(三)将所有项目的专家预评分数整理并填写《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预评分数统计表》(见附件 五),并给出推荐等级;
(四)各等级获奖比例和申报的完成人数参照《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终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终评工作以一人一票制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填写《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终审投票表》 (见附件六);
(二)将所有项目的专家终审票数汇总并填入《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终审票数统计表》(见附件 七)。
第十七条 评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按时参加奖励评审工作及有关活动;
(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动态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并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职业道德良好,工作认真严谨,办事公平公正。
第十八条 评委会主要职责:
(一)对奖励等级进行评审;
(二)对评审过程中的争议做出初步裁决;
(三)研究处理评审工作中的其它问题。
第十九条 评审程序如下:
(一)全体评委学习有关政策规定;
(二)项目汇报和答辩。组织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汇报和答辩;
(三)评审会综合申报项目的科技水平、创新程度和应用效果进行评审,评委投票表决;
(四)统计评审结果,并由主任委员现场宣布,主任、副主任委员确认评选结果并签字;
(五)其它评审流程参照本协会项目委托评审流程执行。
第二十条 确定奖项原则:
(一)一等奖:应获得终审评委70%(含)以上通过;
(二)二等奖:应获得终审评委65%(含)以上通过;
(三)三等奖:应获得终审评委60%(含)以上通过;
(四)以上投票票数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确定;
(五)如未通过相应等级终审评委的评定,则降至下一等级;降级后仍不满足相应等级终审评委票数要求,则再次降级,直至淘汰。除被降级的项目外,所有原预评推荐项目 的等级数量保持不变;
(六)专家总数对应各级奖励所需的专家票数参照《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专家总数对应各级奖励 所需票数统计表》(见附件八)。
第二十一条 评审结果由中国无线电协会备案后,在中国无线电协会网站(http://www.rachian.org.cn)发布公告,具体见附件九《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公示表》。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效。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 争议处理流程见附件十《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争议处理流程表》。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 申报(推荐)奖励项目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荣誉证书,建议所属主管部门给予教育或处分,并在两年内禁止申报“无线电管理科技奖”。对于情节严重者同时取消其今后的参评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中国无线电协会负责解释和具体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申报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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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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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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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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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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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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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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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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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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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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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限8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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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所属类别 |
()理论研究型成果 ()科技应用型成果 ()工程实践型成果 ()重大科研型成果 ()引进吸收型成果 ()技术规范型成果 ()技术研究型成果 ()网站型成果 ()专著、科技教材和科普读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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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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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项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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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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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技术创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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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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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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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济效益 单位: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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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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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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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新增利润 |
新增税收 |
创收外汇 (万美元) |
节支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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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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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栏目的计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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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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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项目详细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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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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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荐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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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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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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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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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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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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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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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家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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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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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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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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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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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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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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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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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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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主要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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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对本项目主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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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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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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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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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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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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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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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完成人对本项目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如表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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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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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附后的相关证明文件参见<《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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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相关申报资料可附后。
附件二:
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
形 式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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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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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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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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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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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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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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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内容 |
审查项目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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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奖励的单位或个人是否为符合资格要求的中国无线电协会会员 |
通过 口 未通过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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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是否为上年度结题项目,结题形式是否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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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是否为三年内完成的科研项目 |
通过 口 未通过 口 |
|||
4. 同一人在同一年度申报奖励项目是否超过2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是否超过1项 |
通过 口 未通过 口 |
|||
5. 所填申报书是否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的要求,所提供材料是否完备(按不同成果种类) |
通过 口 未通过 口 |
|||
6.《“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申报表》信息是否完备,推荐单位是否合适 |
通过 口 未通过 口 |
|||
7. 申报资料的种类、数量、版式等是否符合当年度奖励评定通知中所列的其他要求 |
通过 口 未通过 口 |
|||
|
8. 是否完成成果登记 |
通过 口 未通过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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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 结 果 |
审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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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 结 论 |
审核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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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
形式审查结果公示表
序号 |
成果名称 |
主要完成单位 |
主要完成人 |
是否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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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以上公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附件四:
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预评评分表
推荐等级:
项目名称 参评内容 |
项目一 |
项目二 |
项目三 |
项目四 |
项目五 |
技术创新方面: 重大(25分) 很大(20分) 较大(15分) 一般(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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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水平方面: 达到或接近国际领先(25分) 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20分) 达到本领域领先(15分) 无技术领先(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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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科技进步方面: 重大(25分) 很大(20分) 较大(15分) 一般(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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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或经济效益方面: 重大(25分) 显著(20分) 一定(15分) 一般(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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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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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
预评分数统计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有效总分 |
有效平均分 |
建议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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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主任签字:
评审组副主任签字:
附件六:
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终审投票表
预评建议等级:
项目名称 参评内容 |
项目一 |
项目二 |
项目三 |
项目四 |
技术创新方面 |
重大( ) 很大( ) 较大( ) 一般( ) |
重大( ) 很大( ) 较大( ) 一般( ) |
重大( ) 很大( ) 较大( ) 一般( ) |
重大( ) 很大( ) 较大( ) 一般( ) |
技术水平方面 |
达到或接近国际领先( ) 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 ) 达到本领域领先( ) 无技术领先( ) |
达到或接近国际领先( ) 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 ) 达到本领域领先( ) 无技术领先( ) |
达到或接近国际领先( ) 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 ) 达到本领域领先( ) 无技术领先( ) |
达到或接近国际领先( ) 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 ) 达到本领域领先( ) 无技术领先( ) |
促进科技进步方面 |
重大( ) 很大( ) 较大( ) 一般( ) |
重大( ) 很大( ) 较大( ) 一般( ) |
重大( ) 很大( ) 较大( ) 一般( ) |
重大( ) 很大( ) 较大( ) 一般( ) |
社会或经济效益方面 |
重大( ) 显著( ) 一定( ) 一般( ) |
重大( ) 显著( ) 一定( ) 一般( ) |
重大( ) 显著( ) 一定( ) 一般( ) |
重大( ) 显著( ) 一定( ) 一般( ) |
是否同意预评建议等级 |
同意( ) 不同意( ) |
同意( ) 不同意( ) |
同意( ) 不同意( ) |
同意( ) 不同意( ) |
备注:请与会专家在技术创新、技术水平、促进科技进步、社会或经济效益栏目中用“√”标注对应等级,并一定在“是否同意预评建议等级”栏内,用同样符号予以标注。
附件七:
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
终审票数统计表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预评建议 等级 |
票数要求 |
同意 票数 |
是否符合对应等级 票数要求 |
如不符合对应等级票数要求 降级后符合何等级票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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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主任签字:
评委会副主任签字:
附件八:
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
票数统计表
专家总数 |
奖励等级 |
按比例计算 |
取整结果 |
11 |
一等奖 |
7.7 |
8 |
二等奖 |
7.15 |
7 |
|
三等奖 |
6.6 |
7 |
|
13 |
一等奖 |
9.1 |
9 |
二等奖 |
8.45 |
9 |
|
三等奖 |
7.8 |
8 |
|
15 |
一等奖 |
10.5 |
11 |
二等奖 |
9.75 |
10 |
|
三等奖 |
9 |
9 |
|
17 |
一等奖 |
11.9 |
12 |
二等奖 |
11.05 |
11 |
|
三等奖 |
10.2 |
10 |
|
19 |
一等奖 |
13.3 |
13 |
二等奖 |
12.35 |
12 |
|
三等奖 |
11.4 |
11 |
|
21 |
一等奖 |
14.7 |
15 |
二等奖 |
13.65 |
14 |
|
三等奖 |
12.6 |
13 |
|
23 |
一等奖 |
16.1 |
16 |
二等奖 |
14.95 |
15 |
|
三等奖 |
13.8 |
14 |
|
25 |
一等奖 |
17.5 |
18 |
二等奖 |
16.25 |
16 |
|
三等奖 |
15 |
15 |
备注:
据以上数据,建议终审专家总数为15~23之间的奇数位。
附件九:
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
评审结果公示表
序号 |
成果名称 |
主要完成单位 |
主要完成人 |
评定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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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以上公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
附件十:
中国无线电协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奖
争议处理流程表
项目名称 |
|
争议内容 |
(不超过200字) |
初步处理意见 |
|
最终处理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