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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发工作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11-18 12:56:50    文字:【】【】【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43号)和《关于开展对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集中换发工作的通知》(国无协[2013]27号)的有关规定,要求对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简称CRSA20121231日前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进行集中换发。为按期完成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发,现将换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1. 原四级《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可换发A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2. 原二级、三级《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可换发B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3. 原一级《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可换发C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

二、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201471日—20141231

办理地点:北京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砖角楼南里16

电话:010-64282230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四 9:0016:00

三、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

1、下载《北京市业余无线电技术操作能力认证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内容(下载地址:www.bjwxdxh.org.cn 资料下载区)

2、携带1寸个人彩色照片一张,粘贴到《北京市业余无线电技术操作能力认证申请表》右上方。

3、携带操作证、身份证原件。

4、携带身份证、操作证复印件一张(复印在一张纸上),粘贴到《北京市业余无线电技术操作能力认证申请表》右下方。

5、携带个人信息卡。如果没有,可以现场补办。

6、携带个人电台执照,如果电台执照过期或即将过期,可以一并更换。没有电台执照的爱好者则需参加设备检测后领取电台执照。

(二)材料审核

办理换证的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受理经核对后发现与提交资料不符的,将不予办理换证登记。

申请人提供的旧版证书信息与数据库记录不符,且不能确认申请人对旧版证书的持有情况时,发证机构可以参照工信部无[2013]43号文第四条规定,安排申请人参加相应类别的复核考试,作为最终审核依据。

换发截至日期之前旧版证书仍可作为持证人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截至日期结束后,仍未办理《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证的,将不再予以更换。

申请换发C类操作证书的,由北京无线电协会汇总后,报中国无线电协会审核并换发。

(三)新证发放

网站公布信息后,申请人可自行到北京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服务中心领取,或经电话确认采用快递方式送达(快递费由申请人自付)。

换发新版操作证不收费。

咨询电话: 010-64282230

网站:www.bjwxdxh.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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