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公示
(北京无线电协会2014年2月28日会员大会通过)
根据《北京无线电协会章程》规定,本协会会员有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为加强会费管理,合理收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会员组成情况,特此公示会费收取标准。
第一条 会费标准
(一) 个人会员: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不低于100元;
(二) 会员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不低于3000元;
(三) 理事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不低于5000元;
(四) 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不低于20000元。
第二条 交纳会费期限和办法
(一)会员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交纳当年会费。
(二)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帐 号:11004971525401
收款单位:北京无线电协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砖角楼南里16号
邮 编:100013
联系电话:64288592 13522803288
传 真:64283739
(三)会费一次性交(汇)到账,协会开具市财政局监制、市民政局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第三条 会费管理
(一) 按照章程规定,协会会费用于开展各项活动的必要开支;
(二) 在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中,会员将享受优惠和免费服务;
(三) 遵照制定的《北京无线电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接受监事会的监督,保证会费的合理开支并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第四条 其他
(一) 根据北京无线电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凡两年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按自动退会办理;
(二) 本会费收取标准自2014年2月28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