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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公示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6-03 08:37:45    文字:【】【】【
 

        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公示

(北京无线电协会2014228日会员大会通过)

根据《北京无线电协会章程》规定,本协会会员有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为加强会费管理,合理收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会员组成情况,特此公示会费收取标准。

第一条 会费标准

(一) 个人会员: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不低于100元;

(二) 会员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不低于3000元;

(三) 理事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不低于5000元;

(四)     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不低于20000元。

第二条 交纳会费期限和办法

(一)会员每年61日至930日交纳当年会费。

(二)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号:11004971525401

收款单位:北京无线电协会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砖角楼南里16

    编:100013

联系电话:64288592   13522803288   

    真:64283739

(三)会费一次性交(汇)到账,协会开具市财政局监制、市民政局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第三条 会费管理

(一)   按照章程规定,协会会费用于开展各项活动的必要开支;

(二)   在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中,会员将享受优惠和免费服务;

(三)   遵照制定的《北京无线电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接受监事会的监督,保证会费的合理开支并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第四条 其他

(一)   根据北京无线电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凡两年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按自动退会办理;

(二)   本会费收取标准自2014228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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